《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,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接受监督

1月20日,国家监察委员会发布第3号公告

公布《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条例》

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

条例在监察法关于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

总结监察工作信息公开的实践做法

细化监察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、方式、程序等规定

构建科学完善的监察工作信息公开机制

有利于保障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

有效提升监察公信力